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申请廉租住房的门槛再度降低,只要人均收入97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如今都可申请廉租住房。
据悉,从现在起,只要具有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和高新区城镇居民户口,人均月收入在97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可以持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2平方米扩大到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贵阳市各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今年,低收入标准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5倍,即为975元,较此前的455元翻了一倍多。